
关于南明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华夏配资网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南明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工作,结合实际,现将转学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一)遵循“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原则上区内同一区域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三)不登记转学情况
1.毕业年级(六年级、九年级)不办理转学。
2.学生学籍在休学状态下不办理转学。
3.监护人在贵阳市有房产的南明区集体户、公共户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年级
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
展开剩余89%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
三、转学登记对象
(一)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南明区户籍生。
(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三)持居住证或由村(居)、街道办理出具的居住证明需转学的随迁子女;
四、登记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户籍生及优抚对象
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南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华路君悦华庭C栋4楼)
(二)随迁子女
时间:2026年2月23日-2月27日(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地点:监护人所持居住证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现场审核材料:
现场审核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一)户籍生
1.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法定监护人)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原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2.户口簿户主及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即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父母其中一方户籍与子女同在该户口簿上。
(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子孙页原件;
(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3)孩子父母无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3.公共集体户籍
(1)户口凭证的原件;
(2)孩子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未在贵阳市购置房产的,出具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中心开具,十五日内有效)。
(二)随迁子女转学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子女页、身份证复印件;
2.由南明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村(居)、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出具半年以上的居住情况证明和《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
3.务工证明(上班就业或自主经营的提供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1)在南明区上班就业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即: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在社保局缴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社保证明清单(有效期内);
(2)在南明区自主经营的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即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要求:一名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及转学学生到区域内学校咨询,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三)其他审核材料提示
(1)转学申请材料需提供转学学生出生证。
(2)转学学校接收原则:
小学:班额人数45人/班以下
初中:班额人数50人/班以下
六、其他事宜
(一)请转学生家长仔细阅读通知,对无法提供印证材料、逾期未进行登记审核及不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将不予登记转学。
(二)户籍生转学登记通过现场审核后,若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按照辖区范围内“学位优先,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校空余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人户一致”户籍生,再根据剩余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集体户、寄搭户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三)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转学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后期不予安排。
温馨提示:
1.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根据通知提示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便于现场审核。
2.由南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户籍生家长可于2026年1月29-30日登录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转学结果。
3.在学校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家长在完成审核工作后由接收学校通知。
4.家长需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将不再接受转学申请。家长可关注“南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在2026年秋季学期转学时段参照以上内容进行转学申请及审核。
关于白云区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规范贵阳贵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函〔2021〕34号)规定,结合白云区实际,现将白云区2026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登记时间及方式
1.登记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3.登记地址:白云区教育局1006办公室(白云区七一路图书馆大楼十楼)
二、转学条件
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登记申请转学手续: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白云区,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3.符合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4.小区配建学校转入需符合三对口政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对口、房产对口、居住地对口)白云一小、白云二十八小(白云一小米兰校区)、白云三十小(白云十小恒大城校区)、白云十一小、白云十四小、白云十五小、白云十六小(含中环路校区)、白云十八小、白云二十小、白云二十一小(原白云十四中小学部)、白云二十六小、白云二十七小、白云十中、白云十一中(含小学部)、白云十三中(含小学部)、白云十四中、白云十八中(含小学部)等学校需符合三对口政策才能申请转入。
5.已经在白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接受转学登记。学生就读1—5年级、7、8年级,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登记转学。毕业年级(即六年级、九年级)不进行转学登记。学生在“休学”状态下不能进行转学。
三、所需材料
1.因户籍迁移需转学的学生,应提供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材料,户籍迁入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
2.各类优抚对象应按照相关文件提供身份印证材料。
3.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证明。
四、操作办法
1.转入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外区县转入白云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教育局咨询,按照要求办理。
2.转出白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就读学校和区教育局教育科应在转入学校提起网上申请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转出。
五、注意事项
请有需要转学的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购买方该合同)原件到教育局进行登记,错过登记时间,将不再办理转学。
六、工作提示
1.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登记时间充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登记。
2.登记成功的转学学生由区教育局结合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区域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
3.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接收学校将在学生开学前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
七、联系电话
来源:南明教育、白云教育华夏配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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